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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湖北省民间组织及管理工作表彰大会的通知

2008-6-25 / 阅读909次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民政局:

经省人事厅、省民政厅同意,决定召开湖北省民间组织及管理工作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4月9日上午9:00-11:00。

二、与会人员:被省人事厅、省民政厅联合表彰的民间组织(代表1人)和民间组织先进工作者、全省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见“湖北民间组织信息网”上省人事厅、省民政厅表彰决定),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分管局长及民管局(科、股)长。

三、会议地点:湖北饭店四楼会议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10号,联系电话:87811311转前台。

四、会议内容:对全省民间组织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全省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和授牌。

五、注意事项:

1、住所(住址)不在武汉市的民间组织先进单位代表和民间组织先进工作者 4月8日下午到湖北饭店报到;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分管局长和民管局(科、股)长4月8日下午到武科大汤逊湖宾馆报到。住所(住址)在武汉市的与会代表4月9日上午8:30到湖北饭店报到。

2、表彰大会结束后,各市(州)、县民政局分管局长和民管局(科、股)长到武科大汤逊湖宾馆参加培训会议。

3、请各市(州)民政局负责通知并组织本地受表彰的民间组织先进单位代表和先进工作者按时参加会议(先进单位代表和先进个人的随行人员食宿费用自理),并于4月3日前集中将本市(州)参加表彰大会的民间组织先进单位代表和先进个人名单(包括单位、姓名、性别、民族、职务)报省民间组织管理局,联系人:商木林、余杰,联系电话:50657014、50657178。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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